《在商業和辦公室中實行每周休息公約》(第106號)
《在商業和辦公室中實行每周休息公約》(第106號), 1957年6月26日於日內瓦
1957/06/26
日內瓦
第64/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六日於日內瓦簽署的國際勞工組織第106號《在商業和辦公室中實行每周休息公約》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
第55/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六日訂於日內瓦的國際勞工組織第106號《商業和辦事處所每周休息公約》的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