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通知, 中央人民政府2017年2月15日發出的關於伊斯蘭國和基地組織制裁委員會解除對有關個人制裁的通知的有用部分。
2017/02/15
紐約
中文 -
《公報》編號: 19, 第二組, 2017/05/10, 第 6608-6610
葡文 -
《公報》編號: 19, 第二組, 2017/05/10, 第 6608-6610
第17/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央人民政府關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伊斯蘭國和基地組織制裁委員會解除對有關個人制裁的通知的有用部分。
關於伊斯蘭國和基地組織制裁委員會決定的通知的附件有用部分, 2017年2月3日。
關於伊斯蘭國和基地組織制裁委員會決定的通知的附件有用部分,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