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718(2006)號決議所設的委員會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718(2006)號決議所設的委員會, 於2017年10月3日根據第2375(2017)號決議第六段的規定編寫有關指認船隻清單的報告。
2017/10/03
紐約
英文 -
《公報》編號: 48, 第二組, 2017/11/29, 第 20032-20033
第63/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委員會根據第2375(2017)號決議第六段的規定編寫有關指認船隻清單的報告。
第2/2018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委員會根據第2375(2017)號決議第六段的規定編寫有關指認船隻清單的報告的中文譯本。
第2/2018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委員會根據第2375(2017)號決議第六段的規定編寫有關指認船隻清單的報告的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