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 於2018年4月3日發出的關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718(2006)號決議所設制裁委員會增列受制裁個人、實體和船隻的通知的有用部分。
2018/04/03
紐約
第31/2018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央人民政府關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有關不擴散/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第1718(2006)號決議所設制裁委員會增列受制裁個人、實體和船隻的通知的有用部分。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718(2006)號決議所設的制裁委員會, 於2018年3月30日增列受制裁個人、實體和船隻的資料的有用部分。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718(2006)號決議所設的制裁委員會, 於2018年3月30日增列受制裁個人、實體和船隻的資料的有用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