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
《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 1979年10月26日在維也納通過。
1979/10/26
維也納
葡文 -
《公報》編號: 42, 第二組, 2018/10/18, 第 18694-18781
第58/2018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分別於一九七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和二零零五年七月八日在維也納通過的《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二零零五年修訂案後稱為《核材料和核設施實物保護公約》)及《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修訂案。
《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修訂案, 2005年7月8日通過。
《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修訂案, 2005年7月8日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