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通知, 中央人民政府於2016年3月22日發出的關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委員會解除對有關船隻制裁通知的有用部分。
2016/03/22
北京
中文 -
《公報》編號: 30, 第二組, 2016/07/27, 第 16510-16528
葡文 -
《公報》編號: 30, 第二組, 2016/07/27, 第 16510-16528
第52/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日通過的關於不擴散/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第2270(2016)號決議及中央人民政府關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委員會解除對上指決議附件三清單所列4艘船隻制裁通知的有用部分。
第2270(2016)號決議,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2016年3月2日通過的關於不擴散/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決議。
第2270(2016)號決議,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2016年3月2日通過的關於不擴散/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