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718(2006)號決議設立的委員會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718(2006)號決議設立的委員會, 於2012年5月2日更新的、受到第1718(2006)號決議第8段措施制約的實體、貨物和個人清單。
2012/05/02
紐約
北韓
英文 -
《公報》編號: 37, 第二組, 2012/09/12, 第 10855-10900
葡文 -
《公報》編號: 37, 第二組, 2012/09/12, 第 10855-10900
第47/201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受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關於防擴散問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第1718(2006)號決議第8段措施制約的實體、貨物和個人的更新清單及與彈道導彈方案有關的物項、材料、設備、貨物和技術的更新清單。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718(2006)號決議設立的委員會, 經2012年4月18日第S/2012/235號文件更新的與彈道導彈方案有關的物項、材料、設備、貨物和技術清單。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718(2006)號決議設立的委員會, 經2012年4月18日第S/2012/235號文件更新的與彈道導彈方案有關的物項、材料、設備、貨物和技術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