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葯品和精神葯物公約》
《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葯品和精神葯物公約》, 1988年12月20日於維也納
1988/12/20
維也納
葡文 -
《公報》編號: 13, 第一組, 1999/03/29, 第 712
第23/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有關《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品和精神藥物公約》將繼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