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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內容 :
第40/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一九六一年十月五日於海牙簽署的《關於取消外國公文認證要求的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承擔當事國責任的通知書。
簽署日期 :
2002/06/05
簽署地點 :
澳門
正本 :
中文 - 《公報》編號: 23, 第二組, 2002/06/05, 第 2446-2448
葡文 - 《公報》編號: 23, 第二組, 2002/06/05, 第 2446-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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