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004號行政長官公告
第38/200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六日發出一份受第1521(2003)號決議第4段規定措施影響的個人名單,以及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二日、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三日、二零零四年七月九日、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五日及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六日所作之更新
2004/11/10
澳門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521(2003)號決議設立的委員會,
於2004年8月26日更新的個人名單的有用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