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捷克共和國政府航班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捷克共和國政府航班協定》, 2001年9月25日在布拉格簽訂。
2001/09/25
布拉格
捷克共和國
第84/2015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就相互通知對方已完成使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在布拉格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捷克共和國政府航班協定》生效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
第61/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捷克共和國政府航班協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