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521(2003)號決議設立的委員會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521(2003)號決議設立的委員會, 於2005年5月2日更新的受安全理事會第1521(2003)號決議第4(a)段規定措施影響的個人名單。
2005/05/02
紐約
利比里亞
葡文 -
《公報》編號: 36, 第二組, 2005/09/07, 第 6044-6067
第16/2005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更新的受安全理事會第1521(2003)號決議第4(a)段規定措施影響的個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