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
第23/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跨國收養方面保護兒童及合作公約》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起在肯尼亞和締約國之間生效,包括在肯尼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澳門特別行政區之間生效。
2008/07/30
澳門
肯尼亞
《跨國收養方面保護兒童及合作公約》,
1993年5月29日於海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