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
第30/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就經修訂的一九六一年十二月六日訂於布魯塞爾的《貨物憑A.T.A.報關單證冊暫時進口的海關公約》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的適用部分、該公約的中文譯本,以及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八日的最後修正案。
2008/12/02
澳門
《貨物憑A.T.A.報關單證冊暫時進口的海關公約》,
1961年12月6日於布魯塞爾
《貨物憑A.T.A.報關單證冊暫時進口的海關公約》附件修正案〈新A.T.A.單證冊樣本〉, 2002年6月18日於布魯塞爾。
《貨物憑A.T.A.報關單證冊暫時進口的海關公約》附件修正案〈新A.T.A.單證冊樣本〉, 2002年6月18日於布魯塞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