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
第13/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訂於倫敦的《2001年國際燃油污染損害民事責任公約》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的適用部分,以及該公約的中文正式文本及葡文譯本。
2009/06/10
澳門
《2001年國際燃油污染損害民事責任公約》,
200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