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
第36/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訂於上海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教育合作協定》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的適用部分,以及該協定的中文正式文本及葡文譯本。
2009/12/02
澳門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教育合作協定》,
2006年6月15日訂於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