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持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入出境及互免填報入出境申報表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持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入出境及互免填報入出境申報表協議》, 2009年11月24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簽署。
2009/11/24
香港
第38/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持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入出境及互免填報入出境申報表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