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010號行政長官公告
第19/201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跨國收養方面保護兒童及合作公約》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在多哥共和國和締約國之間生效,包括在多哥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澳門特別行政區之間生效。
2010/07/07
澳門
《跨國收養方面保護兒童及合作公約》,
1993年5月29日於海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