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
《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 1984年12月10日於紐約。
1984/12/10
紐約
葡文 -
《公報》編號: 11, 第一組, 1998/03/16, 第
第9/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將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日訂於紐約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