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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格陵蘭政府關於稅收信息交換的協定》

內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格陵蘭政府關於稅收信息交換的協定》, 2011年4月29日在巴黎簽署。
簽署日期 :
2011/04/29
簽署地點 :
巴黎
關於 :
格陵蘭島
正本 :
中文 - 《公報》編號: 32, 第一組, 2011/08/08, 第 1602-1615
葡文 - 《公報》編號: 32, 第一組, 2011/08/08, 第 1602-1615
英文 - 《公報》編號: 32, 第一組, 2011/08/08, 第 1602-1615
通知書 :
第30/201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就相互通知對方已完成使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在巴黎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格陵蘭政府關於稅收信息交換的協定》生效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
參閱 :
第26/201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格陵蘭政府關於稅收信息交換的協定》。
29/3/2024 13:03:01 WF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