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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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6/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樓宇維修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5/01/22
第5/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發給“綠邨738台有限公司”的第1/2015號牌照續期五年。 《公報》第3期,
第一組,
2025/01/20
第4/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公開映、演甄審委員會委員。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5/01/15
第3/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免除一名人士擔任澳門屠宰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的職務。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5/01/15
第2/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5/01/15
第1/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行政會發言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25/01/08
第21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蛇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53期,
第一組, 副2刊,
2024/12/31
第21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文化發展基金監事會成員。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24/12/26
第21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文化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一名成員。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24/12/26
第21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文化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24/12/26
第21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文化發展基金信託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24/12/26
第21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駐榮興彩票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24/12/26
第21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及委任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24/12/26
第21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市政署財政及財產監察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24/12/26
第21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巿政署巿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24/12/26
第20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於二零二五年度,豁免公共街市攤位承租人繳付租金,豁免小販、收賣舊物者、手藝人及其他街頭經營者繳付費用,豁免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繳付發出小販准照的費用,以及不徵收檢疫費用。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2024/12/26
第21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24/12/26
第20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2024/12/26
第20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24/12/26
第20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 特刊,
2024/12/20
第20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澳門駐布魯塞爾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 特刊,
2024/12/20
第20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 特刊,
2024/12/20
第20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主任。 特刊,
2024/12/20
第20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全職成員。 特刊,
2024/12/20
第20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個人資料保護局局長。 特刊,
2024/12/20
第20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新聞局局長。 特刊,
2024/12/20
第19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授權聯合行動指揮官根據第11/2020號法律第十九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在民防架構啟動期間維持開啟、關閉或重開公共停車場。 特刊,
2024/12/20
第19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局長。 特刊,
2024/12/20
第18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前任行政長官賀一誠先生在離任後,繼續為國家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服務。 特刊,
2024/12/20
第19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特刊,
2024/12/20
第19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特刊,
2024/12/20
第19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助理審計長。 特刊,
2024/12/20
第19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廉政公署助理專員。 特刊,
2024/12/20
第19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行政會秘書長。 特刊,
2024/12/20
第19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兼任制度委任行政會秘書長。 特刊,
2024/12/20
第19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 特刊,
2024/12/20
第19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 特刊,
2024/12/20
第18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免除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策略發展委員會一名成員的職務。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24/12/18
第18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豁免乘客支付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費用。 《公報》第51期,
第一組,
2024/12/16
第18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豁免乘客支付輕軌公共客運服務費用。 《公報》第51期,
第一組,
2024/12/16
第18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終止一名人士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商事服務局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24/12/11
第18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劃定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第三階段區域的地籍圖。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11/29
第18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高端人才計劃專責小組的成員。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4/11/27
第18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一名文化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成員的定期委任續期。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4/11/27
第18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第6/2021號法律第二條(一)項所指的公共街市及修改第20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24/11/25
第18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重新公佈第10/2000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全文。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24/11/25
第17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澳門中央證券託管結算一人有限公司的獨任監事。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24/11/20
第17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郵電局執行監察職務的工作人員的工作證式樣。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24/11/18
第17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無線電通訊服務牌照費總表》。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24/11/18
第17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澳理大科創一人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及監事會成員。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副刊,
2024/11/13
第17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免除及委任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監事。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24/11/13
第17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免除及委任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以及委任董事會董事。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24/11/13
第17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為澳門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清運服務批給而作出公開競投。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24/11/11
第17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精神衛生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4/11/06
第17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經考慮慶祝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的活動的莊嚴性及對社會的重要性,為確保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命令採取若干特別措施。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24/11/05
第17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規定各司長辦公室、公共部門和實體應在其職權範圍內,全力向第六任候任行政長官提供所需支援。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11/01
第16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在澳門半島、離島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提供社區醫療衛生服務的衛生中心及衛生站,以及其地區劃分。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24/10/28
第16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禁止進口、出口及轉運《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所列的且載於作為該批示組成部份的附表一所載的化學品及附表二所載的貨物。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24/10/28
第16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24/10/28
第16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重新公佈第2/2020號法律《電子政務》及第5/2022號法律《以電子方式送交訴訟文書、支付訴訟費用及作出其他行為》的全文。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24/10/28
第16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4/10/23
第16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國民獲豁免簽證及預先入境許可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24/10/21
第16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澳門理工大學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0期,
第二組,
2024/10/03
第16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獲准按照附於該批示並為其組成部分的許可所載規定及條件,設立及運作數據中心。 《公報》第40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09/30
第16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二四年十月一日豁免乘客支付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費用。 《公報》第40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09/30
第16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經第5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許可設立的“深創投(澳門)投資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及開業期間延長。 《公報》第40期,
第一組,
2024/09/30
第15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至十月一日豁免乘客支付輕軌公共客運服務費用。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09/27
第15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澳門旅遊大學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24/09/25
第15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海域管理及發展統籌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副刊,
2024/09/16
第15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宣佈自二零二四年九月五日晚上十時開始,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即時預防狀態,並於二零二四年九月六日下午二時終止。 《公報》第37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09/10
第15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大橋」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37期,
第一組,
2024/09/09
第15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進駐二十五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37期,
第一組,
2024/09/09
第15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定九澳南臨時疏濬物傾倒區。 《公報》第37期,
第一組,
2024/09/09
第15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重新公佈經十月十八日第59/99/M號法令核准的《民事登記法典》全文。 《公報》第37期,
第一組,
2024/09/09
第15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網絡安全委員會秘書、司法警察局局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網絡安全委員會與廣東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數字政策辦公室簽署《關於促進粵港澳網絡安全領域交流合作備忘錄》。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副刊,
2024/09/05
第15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體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正選成員及候補成員。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2024/09/04
第14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死亡醫學證明書式樣。 《公報》第36期,
第一組,
2024/09/02
第14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為批給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商用空間的管理及經營而作公開競投。 《公報》第36期,
第一組,
2024/09/02
第14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經第300/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使用者帳戶系統保障水平的技術規格規章》,以及經第301/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並經第196/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統一電子平台使用者帳戶系統登入方式及條件規章》。 《公報》第35期,
第一組,
2024/08/26
第14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一名為“華發(澳門)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的融資租賃公司。 《公報》第35期,
第一組,
2024/08/26
第14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監事會主席及成員。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24/08/21
第14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全職成員。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24/08/21
第14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信託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24/08/21
第14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澳娛綜合度假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分別名為“葡京娛樂場”、“新葡京娛樂場”、“上葡京娛樂場”、“回力海立方娛樂場”、“置地娛樂場”、“君怡娛樂場”、“金碧匯彩娛樂場”、“皇家金堡娛樂場”、“英皇宮殿娛樂場”、“十六浦娛樂場”、“澳門凱旋門娛樂場”及“勵宮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的地點從事匯兌業務。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2024/08/19
第14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分別名為“永利澳門娛樂場”及“永利皇宮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的地點從事匯兌業務。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2024/08/19
第14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新濠博亞(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分別名為“新濠鋒娛樂場”、“新濠天地娛樂場”、“新濠影滙娛樂場”、“摩卡金龍”、“摩卡駿龍”、“摩卡皇都”、“摩卡新麗華”、“摩卡廣發”及“摩卡內港”的經營幸運博彩的地點從事匯兌業務。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2024/08/19
第13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分別名為“金沙娛樂場”、“威尼斯人娛樂場”、“澳門百利宮娛樂場”、“澳門倫敦人娛樂場”及“澳門巴黎人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的地點從事匯兌業務。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2024/08/19
第13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分別名為“星際娛樂場”、“澳門銀河娛樂場”、“百老匯娛樂場”及“華都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的地點從事匯兌業務。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2024/08/19
第13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分別名為“澳門美高梅娛樂場”及“美獅美高梅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的地點從事匯兌業務。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2024/08/19
第13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屬於項目組性質的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及全國第十二屆殘疾人運動會暨第九屆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澳門賽區籌備辦公室。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08/14
第13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及全國第十二屆殘疾人運動會暨第九屆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澳門賽區組織委員會。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08/14
第13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博彩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24/08/14
第13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澳大創科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24/08/14
第13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根據第12/2024號法律《武器及相關物品管控的法律制度》及有關補充法規規定須繳付的費用。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2024/08/12
第13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二十五周年紀念」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2024/08/12
第13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昆士蘭聯保保險有限公司”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開設分公司,以便按照澳門金融管理局將核准的一般及特別條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一般保險業務。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2024/08/12
第12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東北大馬路長者公寓公共停車場規章》。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2024/08/12
第12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二零二四年行政長官選舉每名候選人的競選活動開支的限額。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2024/08/12
第12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難民事務委員會委員。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24/08/07
第12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及委任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委員及代任人。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24/08/07
18/10/2025 17:49:51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