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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公報》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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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草地及綠化帶護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1/11/16 |
第184/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博物館提供清潔服務的附加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1/11/16 |
第183/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博物館提供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園藝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1/11/16 |
第182/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學校設施管理和相關規劃”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1/11/16 |
第181/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教育暨青年局的非行政用機資訊設備用戶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1/11/16 |
第180/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教育暨青年局的行政用機資訊設備用戶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1/11/16 |
第179/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文件倉租賃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11/11/09 |
第178/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法學士為衛生局專責公證員。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11/11/09 |
第177/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機場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為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成員,以代替原代表。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11/11/09 |
第176/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游泳館消毒系統更新》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11/11/09 |
第175/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更新旅遊局網站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1/10/26 |
第174/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一名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1/10/26 |
第173/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機場管理有限公司之代表為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成員,以代替原代表。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1/10/26 |
第172/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游泳館設置羽毛球場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11/10/12 |
第171/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旅遊學院旅遊高等學校的旅遊企業管理、酒店管理、文化遺產管理、旅遊會展及節目管理和旅遊零售管理及市場推廣管理的高等專科學位及學士學位課程的文憑式樣,以及廚藝管理學士學位課程的文憑式樣。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11/10/10 |
第170/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轄下澳門區體育設施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0期, 第二組, 2011/10/06 |
第169/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內地市場大型廣告投放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11/09/28 |
第168/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諮詢熱線電話系統更新計劃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11/09/21 |
第166/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聲明四星級酒店“Hard Rock Hotel”被確定列為旅遊用途,受益人為“新濠博亞(新濠天地)酒店有限公司”。 |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11/09/21 |
第167/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澳門演藝學院音樂學校職業技術高中教育《器樂演奏技術課程》及《聲樂表演技術課程》的課程計劃。 |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11/09/19 |
第165/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網球學校網球場重鋪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11/09/14 |
第164/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保齡球中心及網球學校路面沉降檢測及評估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11/09/14 |
第163/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路環中葡學校重建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11/09/14 |
第162/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推行節能減排措施之規劃研究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11/09/14 |
第161/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轄下路氹區體育設施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11/09/14 |
第160/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轄下氹仔區體育設施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11/09/14 |
第159/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A3大樓之實驗室供應及安裝資訊科技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11/09/14 |
第158/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A3大樓之實驗室供應及安裝實驗室傢俬連儀器”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2011/09/07 |
第157/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A3大樓之實驗室供應及安裝實驗室傢俬連儀器”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2011/09/07 |
第156/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旅遊局市場處處長。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11/08/31 |
第155/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旅遊局資訊處處長。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11/08/31 |
第143/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旅遊局旅遊產品處處長。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11/08/31 |
第142/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旅遊局研究計劃處處長。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11/08/31 |
第141/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旅遊局傳播及對外關係廳廳長。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11/08/31 |
第154/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2011/2012及2012/2013學年為教育暨青年局屬下公立學校提供醫護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11/08/24 |
第152/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11/08/24 |
第151/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主席,作為簽訂為體育發展局轄下場館消防系統進行保養維護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11/08/24 |
第150/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主席,作為簽訂為體育發展局轄下場館LED顯示屏和計分牌系統進行保養維護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11/08/24 |
第149/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澳門理工學院秘書。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11/08/24 |
第148/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物流中心、館內及各儲存倉庫提供物流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11/08/24 |
第140/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學生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2011/2012及2012/2013學年向學校供應牛奶和豆奶飲品”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11/08/24 |
第139/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學生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2011/2012及2012/2013學年向學校供應牛奶和豆奶飲品”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11/08/24 |
第153/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暨南大學開辦的環境科學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2011/08/22 |
第147/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華南師範大學英語語言文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新的學習計劃。 |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2011/08/22 |
第146/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國際漢語教育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2011/08/22 |
第145/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武漢大學開辦的信息資源管理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2011/08/22 |
第144/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武漢大學開辦的圖書館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2011/08/22 |
第138/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在澳門葉挺故居前院建造和豎立葉挺家庭群組雕像工作”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11/08/17 |
第137/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蓮峰體育中心球場輔助大樓重整工程之圖則編制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11/08/10 |
第136/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來往蓮峰體育中心及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之集訓隊專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11/08/10 |
第135/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西翼辦公樓裝修承包工程之監察及技術支援追加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11/08/10 |
第134/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法律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
《公報》第32期, 第一組, 2011/08/08 |
第133/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A3大樓之課室及實驗室供應及安裝辦公室傢俬”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11/08/03 |
第132/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總部及西翼大樓空調系統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11/08/03 |
第131/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總部及西翼大樓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11/08/03 |
第130/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66/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科技大學國際經濟與商法碩士學位課程的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
《公報》第31期, 第一組, 2011/08/01 |
第128/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鄭觀應故居紀念館建造工程設計支援服務計劃”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11/07/27 |
第129/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訂定2011/2012學年研究生獎學金的發放名額及每年發放金額。 |
《公報》第30期, 第一組, 2011/07/25 |
第127/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承辦「國防教育營」活動”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11/07/20 |
第126/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嘉模泳池池水加熱系統更新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11/07/20 |
第124/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國兩制”研究中心主任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11/07/20 |
第123/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學生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2011/2012及2012/2013學年向公立學校學生供應膳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11/07/20 |
第125/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11/07/18 |
第122/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開設生物醫學技術理學士學位課程(檢驗技術),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11/07/11 |
第121/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開設生物醫學技術理學士學位課程(藥劑技術),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11/07/11 |
第120/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香港理工大學開辦的專科護理學理學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的規定和運作條件。 |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11/07/11 |
第118/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北區中葡小學裝修及外牆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11/07/06 |
第117/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推廣澳門旅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11/07/06 |
第116/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為北區中葡小學進行供應及安裝冷氣機”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11/07/06 |
第115/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及總部貨倉滅蟲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11/07/06 |
第119/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暨南大學開辦的金融學(理財規劃)專業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
《公報》第27期, 第一組, 2011/07/04 |
第114/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海關一名代表為禁毒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另一名成員。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11/06/29 |
第113/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A區增加電熱水爐設備的購買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11/06/29 |
第112/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為中葡職業技術學校體育館進行更換冷氣機系統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11/06/29 |
第111/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法學士為學生福利基金專責公證員。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11/06/29 |
第110/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成員。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11/06/29 |
第109/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運動醫學中心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11/06/29 |
第108/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兼任制度續任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協調員。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11/06/29 |
第107/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局提供八台七座位客車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11/06/29 |
第106/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推廣澳門旅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1/06/15 |
第105/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一名代表為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成員,以代替另一名成員。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1/06/15 |
第104/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路環中葡學校重建工程協調和監督工作”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1/06/15 |
第103/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文化諮詢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1/06/15 |
第102/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旅遊局旅遊基金輔助組組長。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1/06/15 |
第101/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推廣澳門旅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1/06/01 |
第99/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改組澳門大學修章工作小組。 |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1/06/01 |
第100/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2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行文。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1/05/30 |
第98/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29/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北京大學與國家行政學院開辦的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課程的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1/05/30 |
第97/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取代經第67/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4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第3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和附件二。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1/05/30 |
第96/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推廣澳門旅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11/05/25 |
第95/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設施及配套設施(獲多利大廈五樓)之翻新工程的執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11/05/25 |
第94/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委員,以替代另一委員。 |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11/05/25 |
第92/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兼任制度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支持四川地震災後重建協調小組的秘書長。 |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11/05/25 |
第93/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暨南大學開辦的英語(語言文學)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
《公報》第21期, 第一組, 2011/05/23 |
第90/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新城填海區B2地段臨時體育設施建造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11/05/18 |
第91/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訂定貸學金和補充援助申請人每月家庭人均收入的限額,貸學金、獎學金、特別助學金每月發放金額,以及旅費津貼及住宿津貼金額的上限。 |
《公報》第20期, 第一組, 2011/05/16 |
第86/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A3樓(30間課室)供應及安裝視訊及音響系統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11/05/11 |
第85/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A3樓(18間實驗室)供應及安裝視訊及音響系統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11/05/11 |
第84/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旅遊技術課程》及《平面設計課程(日間課程)》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11/05/11 |
第83/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回歸教育《社會服務課程》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11/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