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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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123/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收回一幅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位於澳門半島的土地的利用權,並以租賃制度及免除公開競投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氹仔島,鄰近橋樑前地的土地。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05/08/24
第122/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伯樂多層停車場的經營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05/08/17
第121/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華士古達嘉馬花園多層停車場的經營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05/08/17
第120/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污水處理站多層停車場的經營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05/08/17
第119/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南灣多層停車場的經營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05/08/17
第118/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宋玉生廣場多層停車場的經營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05/08/17
第117/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栢力多層停車場的經營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05/08/17
第116/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方式批出,位於氹仔島,昔日新瞭望臺馬路1號,鄰近嘉樂庇總督馬路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05/08/17
第115/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鏡湖馬路10號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05/08/17
第11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西灣大橋的安全、信號和通道的改建及改善工程,以及設立保養隊”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05/08/10
第113/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跨境工業區填海造地承攬工程第二階段——邊檢站綜合大樓設計與建造及基建”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05/08/03
第112/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何東中葡小學地段綜合體育館及新廈”工程合同的附加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05/08/03
第111/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辦事處裝修工程”的施工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05/08/03
第110/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氹仔島氹仔新城市中心的土地的批給失效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5/07/27
第109/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藝園公園停車場設計連施工承包工程之監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5/07/27
第108/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祐漢公園停車場設計連施工承包工程之監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5/07/27
第107/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何賢公園停車場設計連施工承包工程之監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5/07/27
第106/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作為簽訂資訊設備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5/07/27
第105/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塔石廣場重整工程之監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05/07/20
第10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聲明社會工作局放棄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及無償方式批出,位於路環島十月初五馬路(昔日稱為十月初五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05/07/20
第103/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漁業諮詢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05/07/20
第102/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在第39/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增加一項及修改第三款和第四款。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05/07/20
第101/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港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機場跑道以西水域治理專題研究”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05/07/20
第100/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路環島聯生工業邨填海區,鄰近石排灣馬路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05/07/20
第99/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跨境工業區填海造地承攬工程第二階段——邊檢站綜合大樓設計與建造及基建承攬工程之協調及監督”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05/07/13
第98/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氹仔島客商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05/07/13
第97/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製作“天然氣行業的技術標準和規章研究”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05/07/13
第96/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關閘緊急道路建造和孫逸仙公園復建之承攬工程”合同的第二補充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5/07/06
第95/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港務局大樓——空間重整計劃建造承包”工程合同的第二附加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5/07/06
第9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完善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氹仔島飛能便度街21號的土地的批給所需的要素。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5/07/06
第93/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跨境工業區填海造地承攬工程第二階段——邊檢站綜合大樓設計與建造及基建工程的質量控制”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5/07/06
第92/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嘉諾庇大橋北面通道的替代方案”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5/07/06
第91/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電腦網絡保養合約的簽署人。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5/07/06
第77/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製作“引入一城市燃氣分配網絡系統的經濟及技術可行性研究”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5/07/06
第90/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路氹城連貫公路東側區域填土建造工程——第二期”的施工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5/06/29
第89/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藝園停車場設計連施工”承包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5/06/29
第88/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批准以完全所有權制度,將一幅無主地塊交換另一幅位於澳門半島亞馬喇土腰的地塊。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5/06/29
第87/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下環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05/06/22
第86/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祐漢公園停車場設計連施工承包工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05/06/22
第85/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何賢公園停車場設計連施工承包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05/06/22
第8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第三期無線電監測站升格工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05/06/22
第83/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製作“氹仔新海關大樓施工方案”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05/06/22
第81/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氹仔新碼頭建造的承攬工程的協調及監察”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05/06/22
第80/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塔石廣場重整”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05/06/22
第79/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位於氹仔島柯維納馬路,以租賃制度及免除公開競投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05/06/22
第78/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聲明放棄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及無償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俾利喇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05/06/22
第82/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編號方案的本地電話字頭指配表。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05/06/20
第76/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塔石廣場重整之質量控制”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5/06/15
第75/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外港填海區,稱為第3街區C和F地段,鄰近高美士街及友誼大馬路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5/06/15
第7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批准將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外港填海區(ZAPE)第9街區C及D地段、高美士街7至67H號、昆明街8至62號及宋玉生廣場676至704號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有償轉讓。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5/06/15
第73/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製作“亞馬喇迴旋處改建的補充設計”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5/06/15
第72/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氹仔新碼頭建造的承攬工程”的施工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5/06/15
第71/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完善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路環島的土地的批給合同所需的要素。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5/06/15
第70/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政府船塢廠長,作為簽訂有關購買汽車滾筒式檢測線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05/06/01
第69/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製作“藝園及附近道路改建的設計方案”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05/06/01
第68/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海邊新街247號及木橋街2至2A號的地塊的批給。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05/06/01
第67/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製作“新口岸新填海區新海岸線的景觀整治和孫逸仙大馬路改建的設計方案”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05/05/25
第66/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外港新填海區23(A1/E)地段的土地的批給無效。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5/05/18
第65/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代局長,作為簽訂向地圖繪製暨地籍局提供資訊設備維修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5/05/18
第6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批准將一幅位於柯維納馬路的土地有償轉讓。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5/05/18
第63/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亞馬喇迴旋處及通道改建的承攬工程的協調及監察”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5/05/18
第62/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製作“關閘旅遊巴士總站施工方案——第二期”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5/05/18
第61/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民政總署放棄一幅以無償方式批出,位於澳門,鄰近司打口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5/05/18
第60/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文化中心廣場展覽館”工程合同的附加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5/05/18
第59/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批准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氹仔島信安馬路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5/05/18
第5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廢止三月十五日第60/93/M號訓令、三月二十二日第88/93/M號訓令、三月七日第58/94/M號訓令、九月五日第186/94/M號訓令及十一月二十八日第246/94/M號訓令。 《公報》第20期,
第一組,
2005/05/16
第58/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提供“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液體階段之營運及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05/05/11
第57/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亞馬喇迴旋處及通道改建的承攬工程”的施工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05/05/11
第56/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航局代局長,作為簽訂“購置供澳門國際機場使用的CCTV系統”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05/05/11
第55/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及免除公開競投批出,位於氹仔島盧廉若馬路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05/05/11
第53/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路氹城東北面足球場的建造工程之技術援助及品質控制”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05/05/11
第52/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批准以有償方式移轉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黑沙環新填海區的土地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5/05/04
第51/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退休基金會辦公室裝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5/04/27
第50/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氹仔新碼頭——填土及堤堰”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5/04/27
第49/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草堆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5/04/27
第48/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5/04/27
第47/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提供澳電特許合同修訂研究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5/04/27
第46/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金蓮花廣場及海景花園前行人隧道”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5/04/27
第45/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提供電力市場技術及經濟研究服務——第一期”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5/04/27
第4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大堂街6及8號及大堂里2號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5/04/20
第43/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幅位於氹仔島學院路和體育路附近的建築物的無主土地納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私產。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5/04/20
第42/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協調二零零五年東亞運動會體育場地設施的規劃、設計及興建工作小組協調員,作為簽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建造工程之技術援助及品質控制”的附加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5/04/20
第41/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批准以完全所有權制度將一幅無主地塊交換另一幅屬澳門仁慈堂慈善會或澳門仁慈堂的地塊。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5/04/20
第40/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遷移路氹城西堤馬路的110KV/200MVA電纜工程”的施工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5/04/20
第39/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關閘新廣場及地下公共客運總站管理及保養”的執行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5/04/20
第38/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路氹城連貫公路東側區域填土建造工程”的施工補充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5/04/20
第37/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關閘緊急道路建造和孫逸仙公園復建之承攬工程”合同的補充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5/04/20
第36/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澳門國際機場南停機坪第二期建造工程之技術援助及品質控制”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5/04/06
第35/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提供“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固體階段之營運及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5/03/30
第3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租賃制度及免除公開競投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鄰近青洲河邊馬路的土地。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5/03/30
第33/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路氹城東北面足球場建造工程的協調及監察”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5/03/30
第32/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批准將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筷子基南灣的土地的批給所衍生的權利有償轉讓。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5/03/30
第31/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5/03/23
第30/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燃料安全委員會主席及全職委員。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5/03/23
第29/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賣菜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5/03/23
第28/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佈解除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路環島竹灣海灘的土地的批給合同。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5/03/23
第27/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外港填海區第9街區E地段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05/03/16
第26/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澳門國際機場南停機坪第二期建造工程的協調及監察”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05/03/16
第25/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派一名工程師執行澳門電力有限公司監事會成員的職務。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05/03/16
第2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派一名學士執行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CAM) 監事會成員的職務。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05/03/16
19/6/2025 5:20:56 BO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