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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公報》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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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擴建鄰近旅遊學院第三座之停車場」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01/09/26 |
第95/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名為氹仔新城市中心23地段的土地的批給合同。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01/09/26 |
第9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氹仔信安馬路的土地的批給合同。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01/09/26 |
第93/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設立澳門電訊有限公司(CTM)經濟財務監察委員會。 |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01/09/17 |
第9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D”區D5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
第91/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D”區D2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
第9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17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
第89/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12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
第88/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11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
第87/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10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
第8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9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
第85/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8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
第8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6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
第83/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5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
第8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4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
第81/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3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
第8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1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
第79/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內港及媽閣城市規劃局部重整計劃」製作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
第78/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關閘新邊檢大樓──邊檢大樓設計書修改」製作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
第77/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提供澳門特別行政區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2001/09/05 |
第75/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友誼大橋一般維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2001/09/05 |
第7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作為「購置一台低層大氣廓線雷達」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2001/09/05 |
第7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廢止十二月六日第313/93/M號訓令及三月二十一日第75/94/M號訓令。 |
《公報》第36期, 第一組, 2001/09/03 |
第73/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氹仔回旋處〔路環連貫公路)與NRX機場回旋處間之VT0馬路擴寬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01/08/29 |
第7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海港樓興建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01/08/29 |
第71/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代局長,作為該局電腦軟件的保養及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01/08/29 |
第7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大堂巷的土地的批給。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01/08/22 |
第69/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澳門特別行政區接納將位於澳門半島媽閣街無門牌編號及龍頭左巷的物業移轉至其名下。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01/08/22 |
第67/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房屋局代副局長,作為「望廈平民新邨、筷子基平民新邨、巴波沙台山平民新邨A/B/C座、祐漢平民新邨、氹仔平民新邨、濠江花園3/4/5座、羅必信夫人大廈、嘉翠麗大廈A/B/C座及北區臨時房屋中心之管理及監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01/08/22 |
第6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馬交石綜合休憩公園擴充概念/建造及東望洋山其餘綠化區處理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01/08/22 |
第68/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廢止四月六日第38/87/M號訓令、一月十八日第6/93/M號訓令、三月二十二日第87/93/M號訓令、三月二十八日第80/94/M號訓令及九月十九日第200/94/M號訓令。 |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2001/08/20 |
第65/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嘉模精神病醫療設施重建工程」的執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01/08/08 |
第6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關於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以租賃及免除公開競投制度批出,位於氹仔孫逸仙博士大馬路的土地的批給合同所衍生的權利。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01/08/08 |
第63/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為完善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氹仔木鐸街的土地批給所需的要件。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01/08/08 |
第6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完善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高地里的土地批給所需的要件。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01/08/08 |
第61/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外港新填海區(NAPE)15地段(Al/i)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01/08/08 |
第6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關於訂定為完善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路環中街〔舊稱Pátio da Greta)的土地批給所需的要件。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01/08/08 |
第59/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港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為歐維士號拖輪更換主機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01/08/01 |
第58/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製訂港務局主要設施的改建承攬工程計劃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01/08/01 |
第57/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仁慈堂托兒所修建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1/07/25 |
第5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南灣C/D區廣場及公路回旋處施工方案」製作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1/07/25 |
第55/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路氹城總藍圖修改」製作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1/07/25 |
第5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經公開競投後以租賃制度批出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鴨涌巷附近的土地。 |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01/07/11 |
第53/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關於完善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大街的土地批給合同所需的要件。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1/07/04 |
第5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租賃及免除公開競投制度批出一幅位於路氹填海區的土地。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1/07/04 |
第51/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為完善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沙梨頭海邊街的土地批給所需的要件。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1/06/27 |
第5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建造水警稽查局新指揮部——外圍整治」工程第一附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1/06/27 |
第49/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訂立「澳門污水處理廠蓄水池設計、建造、供應、安裝及起動工程」之技術協助、質量控制及測繪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1/06/13 |
第48/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郵政局局長,作為訂立提供郵政局轄下大樓及設施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1/06/13 |
第47/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關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六日第48/SATOP/99號批示的澳門民用航空局局長的委任生效。 |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01/05/30 |
第4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郵政局局長,作為訂立有關設立電子核證機關的第二階段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1/05/16 |
第45/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名為外港新填海區(NAPE)14地段(A1/h)的土地合同。 |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1/05/16 |
第4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名為外港新填海區(NAPE)24地段(A1/f)的土地合同。 |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1/05/16 |
第43/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外港新填海區(NAPE)的土地合同。 |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1/05/16 |
第4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完善三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路環的土地合同所需的要件。 |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1/05/16 |
第41/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的土地合同。 |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1/05/16 |
第4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完善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氹仔的土地合同所需的要件。 |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1/05/16 |
第39/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作為訂立有關小型電腦後備電源系統的保養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01/05/09 |
第38/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作為訂立有關該局電腦網絡的保養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1/04/25 |
第37/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訂立「澳門污水處理廠蓄水池設計、建造、供應、安裝及起動工程」的技術輔助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1/04/25 |
第3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航局局長,作為訂立“蓮花號”消防船的保養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1/04/25 |
第35/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慕拉士大馬路與漁翁街交界的土地合同。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1/04/25 |
第3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港務局局長,作為訂立有關海事博物館設施的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1/04/25 |
第33/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更正受六月七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第38/200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所規範的修改批給合同。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1/04/25 |
第3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名為外港新填海區19地段(A1/m)的土地的批給合同。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1/04/25 |
第31/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名為外港新填海區18地段(A1/1)的土地的批給合同。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1/04/25 |
第3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為完善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金龍巷的土地合同所需的要件。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1/04/25 |
第29/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代局長,作為訂立維修地圖繪製暨地籍局資訊設備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1/04/18 |
第28/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關於更正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108/200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1/04/18 |
第27/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作為訂立有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資訊設備的保養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1/04/18 |
第2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環境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有關“可持續發展與環保產業”國際研討會及展覽會的組織及管理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1/04/04 |
第25/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南灣大馬路的土地合同。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1/04/04 |
第2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及公開競投方式批出,位於由柏嘉街、倫斯泰特大馬路、孫逸仙大馬路及宋玉生廣場所圍繞的土地合同。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1/04/04 |
第23/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派一名駐澳門港口管理有限公司監事會成員。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1/03/28 |
第2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關於終止一名駐澳門港口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非執行委員的代表職務,同時委派另一名新代表擔任同上職務。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1/03/28 |
第21/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關於終止一名駐澳門港口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非執行委員的代表職務,同時委派另一名新代表擔任同上職務。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1/03/28 |
第2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港口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成員。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1/03/28 |
第19/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航局局長,作為與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簽訂技術顧問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1/03/28 |
第18/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租賃及免除公開競投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澳門林茂海邊大馬路的土地。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1/03/28 |
第17/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工程師為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CAM)董事局主席及執行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1/03/28 |
第15/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CAM)董事會非執行成員。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1/03/28 |
第1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派一名人士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代表,以便以股東身份出席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CAM)的股東大會。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1/03/21 |
第1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派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一名顧問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代表,以便以股東身份出席公司股東大會。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1/03/21 |
第13/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接受Nam Kwong─União Comercial e Industrial, Limitada 放棄一幅以租賃制度並免除公開競投方式批出,位於路環九澳高頂馬路附近(石排灣工業區"SB"地段)的土地。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1/03/21 |
第1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放棄一幅以租賃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的土地合同所衍生的權利。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1/03/21 |
第11/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十月初五街的土地合同。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1/03/21 |
第1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為完善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路環計單奴街二十號的土地合同所需的要件。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1/03/21 |
第9/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為完善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路環老人圍九號的土地合同所需的要件。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1/03/21 |
第8/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房屋局代副局長,作為訂立有關望廈平民新邨、筷子基平民新邨、巴波沙台山平民新邨A/B/C座、祐漢平民新邨、氹仔平民新邨、濠江花園3/4/5座、羅必信夫人大廈、嘉翠麗大廈A/B/C座及北區臨時房屋中心的管理及監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01/03/14 |
第7/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航局局長,作為訂立租用國際銀行大廈二十七樓一號、二號、三號、九號及十號室作為該局設施租賃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1/03/07 |
第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關於以租賃及免除公開競投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氹仔的土地。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1/03/07 |
第5/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關於許可將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雅廉訪大馬路的土地合同所衍生的權利。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1/03/07 |
第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東北大馬路與黑沙灣海邊馬路交界的土地合同。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01/02/28 |
第3/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關於批准移轉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得勝斜路的土地的修改批給合同所衍生的權利。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01/02/28 |
第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刊登於一九九七年五月十四日第二十期《澳門政府公報》第二組第57/SATOP/97號批示。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1/02/14 |
第1/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郵政局局長,作為訂立有關設立電子核證機關的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01/01/31 |
第125/200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政府總部修繕工程」第一附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01/01/10 |
第124/200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廉政公署辦事處裝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01/01/03 |
第123/200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重建西望洋眺臺街一至三號住宅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01/01/03 |
第121/200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立法會大樓修繕工程」第一附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01/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