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2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 |
2024/01/24 |
第1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代表為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以代替原成員。 |
2019/02/20 |
第259/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代表為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以代替原成員。 |
2018/11/21 |
第247/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以代替原成員。 |
2018/10/18 |
第178/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兩名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以代替原委員。 |
2018/08/08 |
第3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以代替原成員。 |
2017/02/22 |
第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 |
2017/01/11 |
第293/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一名代表為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以代替原成員。 |
2016/08/31 |
第30/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 |
2016/02/03 |
第93/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三名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以代替原成員。 |
2015/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