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9/2003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三款的規定自本批示生效之日起計六個月內實施。 |
2020/03/09 |
第123/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多名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評審委員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及委任一名委員及一名代任人。 |
2019/07/31 |
第169/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及委任一名代任人。 |
2018/07/25 |
第171/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評審委員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以及委任一名主席的代任人及一名委員的代任人。 |
2018/07/25 |
第22/2017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12/2013號行政法規《青年創業援助計劃》。 |
2017/08/14 |
第23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多名成員及委任一名委員及一名代任人。 |
2017/07/19 |
第23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多名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評審委員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及委任一名代任人。 |
2017/07/19 |
第15/2017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9/2003號行政法規《中小企業援助計劃制度》。 |
2017/05/22 |
第271/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 |
2015/09/02 |
第20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 |
2014/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