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行政當局在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的代表。 |
2002/04/17 |
第76/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一名代表的委任續期。 |
2003/01/02 |
第29/200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對一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款項作出分配。 |
2003/02/12 |
第33/200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
2003/02/26 |
第52/200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政府駐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的代表的委任續期 |
2003/07/09 |
第29/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分配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七組經常開支中職能分類8-01-0經濟分類04-01-05-00-03,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款項 |
2004/02/11 |
第33/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
2004/03/03 |
第45/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代表僱主及代表勞工之組織的代表為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成員及執行委員會成員 |
2004/04/14 |
第80/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的代表的委任續期 |
2004/12/15 |
第30/200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分配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中項目為“經常轉移 ——公營部門——其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款項。 |
2005/0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