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旅遊基金

相關類別

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摘要 日期 ▼

被廢止/不生效

第28/94/M號法令, 已廢止 - 通過旅遊基金架構及運作--若干廢止。 1994/06/06

相關內容

法規分類
摘要 日期 ▼
第101/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推廣澳門旅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11/06/01
第95/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設施及配套設施(獲多利大廈五樓)之翻新工程的執行合同”的簽署人。 2011/05/25
第96/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推廣澳門旅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11/05/25
第52/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製作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文章及圖片且每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報章《東方日報》及《太陽報》上刊登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11/03/30
第50/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國際機場客運大樓離境樓層之“感受澳門”提供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11/03/23
第42/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關於提供2011年在《澳門月刊》雜誌刊登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廣告以及製作和登載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文章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11/03/09
第36/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日本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11/03/02
第38/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製作澳門宣傳片和廣告片服務提供合同”的簽署人。 2011/03/02
第15/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製作和直播澳門特別行政區影像的電視節目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11/02/09
第14/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製作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文章及圖片且每月在「澳門日報」上刊登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11/02/02

政府機關批示摘錄,通告及公告

事項分類
摘要 日期 ▼
《公報》編號: 17, 第二組, 二零一三年第一季度的資助名單。 2013/04/24
《公報》編號: 11, 第二組, 批示摘錄一份。 2013/03/13
《公報》編號: 9, 第二組, 批示摘錄數份。 2013/02/27
《公報》編號: 6, 第二組, 批示摘錄一份。 2013/02/06
《公報》編號: 5, 第二組, 批示摘錄一份。 2013/01/30
《公報》編號: 5, 第二組, 二零一二年第四季度的資助名單。 2013/01/30
《公報》編號: 2, 第二組, 批示摘錄一份。 2013/01/09
《公報》編號: 45, 第二組, 批示摘錄一份。 2012/11/07
《公報》編號: 45, 第二組, 二零一二年第三季度的資助名單。 2012/11/07
《公報》編號: 42, 第二組, 批示摘錄一份。 2012/10/17

資料

監督 經濟財政司司長
13/8/2025 3:31:55 BO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