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輕軌交通系統

相關類別

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摘要 日期 ▼
第18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豁免乘客支付輕軌公共客運服務費用。 2024/12/16
第12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經第18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及重新公佈的第18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三)項。 2024/07/29
第18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經第213/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18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及第二款。 2023/11/27
第213/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8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八款及第18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九款。 2019/12/31
第37/2019號行政法規, 輕軌交通系統的安全技術規定與意外及事故技術調查補充規定。 2019/12/10
第18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負責輕軌系統意外及事故技術調查的調查負責人和調查員的工作證式樣。 2019/12/10
第185/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輕軌系統運營控制中心操作員、輕軌操作員及監察人員的工作證式樣。 2019/12/10
第184/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輕軌公共客運的一般條件。 2019/12/10
第18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設立和提供輕軌運輸憑證的規定。 2019/12/10
第18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輕軌公共客運服務票價制度。 2019/12/10
第18/2019號法律, 輕軌交通系統法。 2019/08/26

相關內容

法規分類
摘要 ▲ 日期
第44/201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終止一名人士在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之臨時定期委任。 2019/11/20
第38/201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多名交通事務局人員在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 2019/10/09
第7/201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運輸基建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關於“協助澳門輕軌系統氹仔線的營運及維護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18/04/11
第19/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進行“為澳門輕軌捷運向建設發展辦公室提供技術援助——第二期”的合同的簽署人。 2005/03/16
第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製作“澳門特別行政區輕軌捷運系統可行性研究——第二期”的合同的簽署人。 2005/01/19
第91/200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進行“為澳門輕軌捷運向建設發展辦公室提供技術援助”的合同的簽署人 2004/09/01
第89/200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進行“澳門特別行政區輕軌捷運系統可行性研究——第一期”的合同的簽署人 2004/09/01
第123/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編製輕型鐵路可行性研究》合同的簽署人。 200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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