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兩名法官委員會委員。 |
2021/06/30 |
第37/2020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5/2001號行政法規《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的組織及運作》。 |
2020/10/19 |
第171/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為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編制而錄取參加第六屆培訓課程及實習的投考人錄取名額。 |
2020/08/26 |
第142/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兩名法官委員會委員。 |
2018/06/13 |
第183/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兩名法官委員會委員。 |
2015/07/01 |
第194/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為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編制而錄取參加第五屆培訓課程及實習的投考人名額。 |
2014/07/09 |
第123/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兩名法官委員會委員。 |
2012/05/30 |
第17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法官委員會委員。 |
2009/05/27 |
第228/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為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的編制而錄取參加第二屆培訓課程及實習的投考人名額。 |
2006/08/07 |
第125/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法官委員會委員。 |
2006/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