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GM/99號批示, 終止澳門檢察長之定期委任。 |
1999/03/31 |
第40/99/M號訓令, 委任助理總檢察長及共和國檢察長以定期委任制度擔任檢察官之職務。 |
1999/03/01 |
第32/99/M號訓令, 將數名司法官之定期委任續期。 |
1999/02/19 |
第33/GM/99號批示, 修改登記局局長及公證員職程之入職實習規章、登記暨公證文員職程之入職實習及晉升培訓課程規章,以及司法文員職程之入職實習、司法文員職程之晉升以及法院書記長職位之任用培訓課程規章之若干條文。 |
1999/02/19 |
第32/GM/99號批示, 終止澳門一名檢察官之定期委任。 |
1999/02/19 |
第231/98/M號訓令, 將一位共和國檢察長之定期委任續期。 |
1998/11/09 |
更正, 一九九八年六月一日第22期第一組政府公報所載之六月一日第25/98/M號法令之葡文本 |
1998/06/08 |
第25/98/M號法令, 於檢察院設立有組織犯罪特別調查中心。 |
1998/06/01 |
第15/GM/98號批示, 核准司法文員職程之入職實習,司法文員職程之晉升及法院書記長職位之任用培訓課程規章。 |
1998/03/09 |
更正, 十二月二十九日第270/97/M號訓令(延長數名檢察官之定期委任) |
1998/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