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檢察長辦公室

相關類別

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摘要 日期 ▼
第4/2019號法律, 修改第9/1999號法律《司法組織綱要法》。 2019/03/04
第38/2011號行政法規, 修改核准《檢察長辦公室組織與運作》的第13/1999號行政法規。 2011/12/19
第9/2009號法律, 修改《司法組織綱要法》。 2009/05/25
第38/2004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13/1999號行政法規 2004/12/22
第20/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長使用的工作證。 2000/02/28
第5/2000號檢察長批示, 核淮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司法官、檢察長辦公室顧問、檢察長辦公室主管及行政人員、檢察院司法輔助人員使用的工作證式樣。 2000/02/28
第13/1999號行政法規, 訂定檢察長辦公室組織與運作。 2000/01/03
第9/1999號法律, 通過《司法組織綱要法》。 1999/12/20
第202/99/M號訓令, 指定檢察院為負責執行《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規定之關於相互法律協助之請求之本地區當局。 1999/05/31

被廢止/不生效

第68/85/M號法令, 已廢止 - 訂定檢察官公署職級招募規則。 1985/07/13

相關內容

法規分類
摘要 日期 ▼
第43/GM/99號批示, 終止澳門檢察長之定期委任。 1999/03/31
第40/99/M號訓令, 委任助理總檢察長及共和國檢察長以定期委任制度擔任檢察官之職務。 1999/03/01
第32/99/M號訓令, 將數名司法官之定期委任續期。 1999/02/19
第33/GM/99號批示, 修改登記局局長及公證員職程之入職實習規章、登記暨公證文員職程之入職實習及晉升培訓課程規章,以及司法文員職程之入職實習、司法文員職程之晉升以及法院書記長職位之任用培訓課程規章之若干條文。 1999/02/19
第32/GM/99號批示, 終止澳門一名檢察官之定期委任。 1999/02/19
第231/98/M號訓令, 將一位共和國檢察長之定期委任續期。 1998/11/09
更正, 一九九八年六月一日第22期第一組政府公報所載之六月一日第25/98/M號法令之葡文本 1998/06/08
第25/98/M號法令, 於檢察院設立有組織犯罪特別調查中心。 1998/06/01
第15/GM/98號批示, 核准司法文員職程之入職實習,司法文員職程之晉升及法院書記長職位之任用培訓課程規章。 1998/03/09
更正, 十二月二十九日第270/97/M號訓令(延長數名檢察官之定期委任) 1998/02/09

政府機關批示摘錄,通告及公告

事項分類

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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