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檢察長辦公室

相關類別

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摘要 日期 ▼
第4/2019號法律, 修改第9/1999號法律《司法組織綱要法》。 2019/03/04
第38/2011號行政法規, 修改核准《檢察長辦公室組織與運作》的第13/1999號行政法規。 2011/12/19
第9/2009號法律, 修改《司法組織綱要法》。 2009/05/25
第38/2004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13/1999號行政法規 2004/12/22
第20/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長使用的工作證。 2000/02/28
第5/2000號檢察長批示, 核淮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司法官、檢察長辦公室顧問、檢察長辦公室主管及行政人員、檢察院司法輔助人員使用的工作證式樣。 2000/02/28
第13/1999號行政法規, 訂定檢察長辦公室組織與運作。 2000/01/03
第9/1999號法律, 通過《司法組織綱要法》。 1999/12/20
第202/99/M號訓令, 指定檢察院為負責執行《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規定之關於相互法律協助之請求之本地區當局。 1999/05/31

被廢止/不生效

第68/85/M號法令, 已廢止 - 訂定檢察官公署職級招募規則。 1985/07/13

相關內容

法規分類
摘要 日期 ▼
第46/2022號行政命令, 經檢察長提名,任命五名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司法官以確定委任方式出任主任檢察官。 2022/12/05
第1/2022號終審法院院長批示, 核准《法院專屬電子平台使用規定》和《法院專屬電子平台的技術要件規範》。 2022/08/29
第5/2022號法律, 以電子方式送交訴訟文書、支付訴訟費用及作出其他行為。 2022/06/20
第62/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檢察官為難民事務委員會主席,以代替另一名主席。 2022/04/06
第28/2021號行政命令, 將一名檢察院外籍主任檢察官的聘用合同續期兩年。 2021/08/01
第5/2021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30/2004號行政法規《司法輔助人員的聘任、甄選及培訓》。 2021/03/01
第1/2020號檢察長批示, 關於第2/2020號法律《電子政務》的規定適用於檢察長辦公室的行政活動。 2020/09/28
第171/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為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編制而錄取參加第六屆培訓課程及實習的投考人錄取名額。 2020/08/26
第23/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完成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在澳門簽署的《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達司法文書的安排》生效所需的內部程序。 2020/07/29
第25/2020號行政命令, 將檢察院一名外籍司法官的聘用合同續期。 2020/07/27

政府機關批示摘錄,通告及公告

事項分類
摘要 日期 ▼
《公報》編號: 52, 第二組, 為主任書記員的任用而設之培訓課程入學試的應考人最後評核名單。 2023/12/27
《公報》編號: 52, 第二組, 為晉升檢察院助理書記員而設之培訓課程入學試的應考人最後評核名單。 2023/12/27
《公報》編號: 49, 第二組, 批示摘錄數份。 2023/12/06
《公報》編號: 48, 第二組, 批示摘錄一份。 2023/11/29
《公報》編號: 48, 第二組, 通告一則,關於修改第1/CGP/2020號批示的附表一所載的人員。 2023/11/29
《公報》編號: 47, 第二組, 通告一則,關於修改第1/CGP/2020號批示的附表一所載的人員。 2023/11/22
《公報》編號: 47, 第二組, 批示摘錄數份。 2023/11/22
《公報》編號: 46, 第二組, 批示摘錄數份。聲明書一份。 2023/11/15
《公報》編號: 46, 第二組, 通告一則,關於修改第1/CGP/2020號批示的附表一所載的人員。 2023/11/15
《公報》編號: 44, 第二組, 通告一則,關於修改第1/CGP/2020號批示的附表一所載的人員。 2023/11/01

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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