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公報》編號: |
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社會經濟與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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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公共行政高等學校校長。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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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管理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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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多名主管。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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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職權授予理工學院院長。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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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行政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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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與節能基金, 將若干權限授予行政委員會主席及一名委員。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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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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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多名人員。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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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兩名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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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治安警察局交通廳代廳長。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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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通告一則,關於修改第08/PCA/2016號批示附表II及附表IV所載有關人力資源處的主管人員。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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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食品安全中心部長。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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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兩名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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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會計處處長。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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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財務管理廳廳長。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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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局,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兩名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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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兩名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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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貓基金, 將若干權限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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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辦公室,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一名顧問、一名副主任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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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財務管理廳廳長。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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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職權授予澳門理工學院副院長。 |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1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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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職權授予澳門理工學院院長。 |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1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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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基金, 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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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多名人士。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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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多名主管。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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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多名委員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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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一名委員及多名附屬單位主管。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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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多名附屬單位主管。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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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兩名副主席及多名委員。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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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並轉授予兩名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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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授予管理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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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多個職務範疇之人員。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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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授予及轉授予多名人士。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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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暨青年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兩名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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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會,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多名主管。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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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辦公室, 將若干職權授予檢察長辦公室主任。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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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多名主管。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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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及水務局福利會, 將若干職權授予行政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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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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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運輸管理處處長。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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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兩名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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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兩名廳長。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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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兩名廳長及一名代廳長。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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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事務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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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事務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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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基金,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多名主管及職務主管。 |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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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學院, 將若干權限授予望廈迎賓館館長。 |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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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通告一則,關於將主持一名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另一副校長。 |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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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兩名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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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會,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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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會,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一名全職行政管理人。 |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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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會,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副主席。 |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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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一名管理委員會委員及多名附屬單位主管。 |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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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職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及轉授予兩名副局長及行政及財政處處長。 |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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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駕駛執照處處長及車輛處處長。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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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基金,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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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心理學系主任及機電工程系主任。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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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彩監察協調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研究調查廳廳長。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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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基金, 將若干權限授予體育局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廳長。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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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多名管理委員會委員及多名附屬單位主管。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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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一名管理委員會委員及多名附屬單位主管。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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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多名附屬單位主管。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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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管理委員會兩名副主席及多名委員。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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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兩名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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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債權保障基金, 將若干權限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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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授予民政總署“資助審批委員會”。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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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通告一則,關於任命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為飲食/飲料場所檢查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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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授予管理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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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兩名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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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授予副校長。 |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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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呂志和書院副院長兼輔導主任以及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所所長。 |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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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車輛處處長及多名職務主管。 |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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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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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辦公室,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副主任。 |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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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通告一則,關於修改第6/PCA/2015號批示附表II及附表III所載有關財產及採購處的主管人員。 |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1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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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貓基金, 將若干權限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1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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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通告一則,關於將主持一名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另一名副校長。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1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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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授予多個委員會。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1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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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 “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協調員。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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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並轉授予少年感化院院長。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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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局, 將若干職權轉授及授予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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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及水務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港口管理廳廳長及海事博物館館長。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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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通告一則,關於將主持一名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另一名副校長。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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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代副局長及兩名廳長。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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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務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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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務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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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通告一則,關於將若干職權授予呂志和書院院長。 |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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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職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及行政及財政處處長。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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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通告一則,關於將主持一名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另一名副校長。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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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多名人員。 |
《公報》第40期, 第二組, 201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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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明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旅行證件廳廳長、刑事紀錄處處長及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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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工務運輸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副局長及監察處處長。 |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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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工務運輸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副局長。 |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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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多名人員。 |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20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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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通告一則,關於更改工商管理學院院長轉授權予副院長的生效日期。 |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20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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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財務管理處代處長。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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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圖書館館長及資訊中心主任。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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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兩名執行委員。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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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通告一則,關於修改第06/PCA/2015號批示的附表II及附表IV。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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