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公報》編號: |
衛生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若干名主管。 |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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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若干名主管。 |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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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藥物事務廳廳長。 |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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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 |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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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 |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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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 |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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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事務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副局長及勞動監察廳廳長。 |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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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職權授予資訊中心主任。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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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授予校長及副校長。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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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授予兩名副校長及澳門大學若干實體。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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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授予校長。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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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若干名主管。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0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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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及若干名主管。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0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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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主席兼衛生局局長及若干名副局長。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0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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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會,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公積金供款人輔助處處長。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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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會,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退休及撫卹制度財務資源管理處處長。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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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會,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輔助處處長。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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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會,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組織及資訊處處長。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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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會,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行政及財政處處長。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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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會,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退休及撫卹制度廳廳長。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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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會,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公積金制度廳廳長。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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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會,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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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會, 將若干權限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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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教務處處長。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0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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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科研暨出版處處長。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0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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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授予若干領導及主管。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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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授予代校長。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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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授予英語中心主任。 |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0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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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授予英語中心主任。 |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0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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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學生管理處處長。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0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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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及若干主管。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0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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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副局長及樓宇管理事務廳廳長。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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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 通告一則,關於修改第03/IC/2005號批示第一款(六)項的行文。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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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化驗所代處長。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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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文娛康體部代部長及澳門藝術博物館代處長。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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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會,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退休及撫卹制度財務資源管理處處長。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0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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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綜合支援廳廳長及行政財政處處長。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0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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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若干主管。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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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化驗所代處長。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0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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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通告一則,關於更正刊登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2/VPC/2008號批示。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0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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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明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一名處長。 |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0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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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管理委員會委員及若干主管。 |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0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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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若干主管。 |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0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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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副主席及若干管理委員會委員。 |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0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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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權限授予高等衛生學校校長。 |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0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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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權限授予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副院長。 |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0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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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澳門理工學院若干處長。 |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0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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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基金, 通告一則,關於修改刊登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社會保障基金通告第一款第十九項的行文。 |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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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該學院財務管理處處長及出納處處長。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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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暨普查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推廣暨資料發表處代處長。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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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副局長。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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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暨公職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及轉授予兩名副局長。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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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工程暨採購處處長。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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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會,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組織及資訊處處長。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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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暨普查局,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工業、建築暨對外貿易統計廳廳長。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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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明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居民身份資料廳廳長。 |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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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兩名處長、若干高級技術員及獸醫。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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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權限授予若干主管。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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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權限授予資訊中心主任。 |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0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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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若干主管。 |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0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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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暨普查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統計協調暨綜合廳廳長。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0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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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暨青年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代副局長、副局長及各主管。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0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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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權限授予秘書長。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0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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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管理委員會委員及若干附屬單位主管。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0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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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若干附屬單位主管。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0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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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副主席及若干管理委員會委員。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0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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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暨普查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人口、社會暨就業統計廳代廳長。 |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0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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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將權限授予享有行政或財政自治權的部門的具開支許可權的機關或領導人。 |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刊, 200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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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授予英語中心主任及出版中心主任。 |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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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授予英語中心主任及出版中心主任。 |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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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權限授予會計及出納部部長及資訊中心代主任。 |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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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會,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公積金供款人輔助處處長。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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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財政局司庫活動組組長。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0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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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財政局公共開支處處長。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0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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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追認公共會計廳廳長及公物管理廳廳長分別行使第01/SDIR/2007號批示及第02/SDIR/2007號批示所賦予的權限作出的一切行為。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0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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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明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組織暨資訊廳廳長。 |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0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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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權限授予藝術高等學校校長、體育暨運動高等學校校長、公共行政高等學校校長、語言暨翻譯高等學校校長、高等衛生學校校長、管理科學高等學校校長及長者書院校長。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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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暨普查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代副局長。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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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事務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就業廳廳長及職業培訓廳廳長。 |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0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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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事務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勞動監察廳廳長及職業安全健康廳廳長。 |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0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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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兩名處長、若干高級技術員及獸醫。 |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0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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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權限授予代秘書長。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0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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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權限授予法學院院長及科技學院院長。 |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0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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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權限授予法學院院長及科技學院院長。 |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0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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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交通廳廳長。 |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0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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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各主管。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0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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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質量控制辦公室(部級)的主管人員。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0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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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綜合服務中心的主管人員。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0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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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公物管理廳廳長。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0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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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公共會計廳廳長。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0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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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事務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各副局長、研究及資訊廳廳長及行政財政處處長。 |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0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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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財稅廳, 將若干權限授予兩名副局長(重新公佈)。 |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0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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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財稅廳,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兩名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重新公佈)。 |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0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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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通告一則,更正刊登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五日第三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第23/DIR/2007號批示的中文版本。 |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0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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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及各主管。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0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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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管理委員會委員及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及授予各主管。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0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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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副局長。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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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及授予樓宇管理及保養處處長。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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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副局長。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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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兩名副局長。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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