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公共服務承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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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摘要 日期 ▼
第17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為澳門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清運服務批給而作出公開競投。 2024/11/11
第14/96/M號法律, 訂定強制由公共工程、公共服務、經營博彩及彩票,及以專營制度經營活動等之被特許人公佈之資料。 1996/08/12
第13/92/M號法令, 通過本地區官方董事及政府代表之法定制度--若干撤銷。 1992/03/02
第3/90/M號法律, 訂定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批給應遵守的一般原則。 1990/05/14
第64/84/M號法令, 給予總督對與整個本地區有利的公共服務批給之職權。 1984/06/30

被廢止/不生效

第22/92/M號法令, 已廢止 - 提前開始委任政府差事代表及政府代表事宜。 1992/04/06
第40833號法令, 已廢止 - 規定對於公司之中如有政府公股或係政府專營又或雖屬商股而政府權益有關在現行法令未有明文規定者特定方法以便委派管理員負責管理。 1956/11/24

相關內容

法規分類
摘要 ▲ 日期
第18/2022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CSI集團有限公司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氹仔客運碼頭商用空間管理及經營批給公證合同”。 2022/05/30
第58/2021號行政命令, 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天然氣批發供應公共服務批給合同。 2021/12/17
第44/2021號行政命令, 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簽署有關《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的附錄合同。 2021/10/11
第45/2020號行政命令, 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就分別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與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繕立的有關特別的士客運業務的公證合同之修改,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立約人身份簽署公證書。 2020/11/16
第2/2020號行政命令, 將行政長官對第14/2011號行政法規《設立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規定設立的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督權限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 2020/01/30
第112/2019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輕軌系統運營、經營及維護的批給之公證合同。 2019/08/26
第113/2019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有關基本電視頻道接收的支援服務批給公證合同的補充合同的公證合同。 2019/08/26
第109/2019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澳門特別行政區共同管道管理公共服務批給合同”。 2019/08/12
第78/2019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設立《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證書。 2019/04/15
第52/2019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有關收費電視地面服務批給合同續期公證合同的補充公證合同。 201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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