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官及檢察院司法官的專業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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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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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020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17/2001號行政法規《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的培訓課程及實習章程》。 | 2020/07/20 |
第9/2020號法律, 修改第13/2001號法律《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的培訓課程及實習制度》。 | 2020/07/06 |
第178/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調整司法官團培訓課程及實習的教員及培訓導師的報酬。 | 2011/07/25 |
第7/2008號行政法規, 修改《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的培訓課程及實習章程》。 | 2008/04/28 |
第108/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的培訓課程及實習的實習員所使用工作證的式樣——廢止第23/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 2003/04/28 |
第17/2001號行政法規, 核准《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的培訓課程及實習章程》。 | 2001/08/27 |
第13/2001號法律, 訂定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的培訓課程及實習制度──若干廢止。 | 2001/08/20 |
第10/1999號法律, 通過《司法官通則》。 | 1999/12/20 |
被廢止/不生效
第23/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 批准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的培訓及實習的實習員使用的工作證。 | 2003/02/04 |
第246/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 關於參與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教學委員會會議的成員的每月報酬,以及該中心的教員及培訓導師的報酬。 | 2001/12/10 |
第18/97/M號法令, - 修改一月二十四日第6/94/M號法令(規範司法官之培訓程序及設立澳門司法官培訓中心)——重新公布一月二十四日第6/94/M號法令。 | 1997/05/19 |
第6/94/M號法令, - 訂定進入法院司法官團之實習制度,以及設立澳門司法官培訓中心。 | 1994/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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