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教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的成員。 |
2025/03/26 |
第43/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法學士為教育基金專責公證員。 |
2025/03/05 |
第23/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教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 |
2025/01/22 |
第7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教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正選成員及候補成員。 |
2024/05/08 |
第196/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教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正選成員的候補人。 |
2023/12/13 |
第60/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教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正選成員及候補成員。 |
2023/05/24 |
第62/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法學士為教育基金專責公證員。 |
2022/09/07 |
第44/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關於二零二二/二零二三學年大專助學金的申請可於第32/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大專助學金發放規章》第四條所述的期間以外進行。 |
2022/07/25 |
第45/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訂定延長償還期及中止償還欠款的特別措施。 |
2022/07/25 |
第5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教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正選成員及兩名候補成員。 |
2022/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