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內的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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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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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GM/95號批示, 訂定民用建築每平方米之成本平均價值,價值“C”(代替在將興建之樓宇內預留停車場面積)--廢止第94/GM/92號批示。 | 1995/05/29 |
第62/92/M號法令, 修訂六月二十六日第42/89/M號法令第七條條文(將要興建樓宇內保留汽車泊位之面積,倘該保留獲豁免時,建築商須付稅項)。 | 1992/08/31 |
第54/89/M號法令, 修訂六月廿六日第四二∕八九∕M號法令第三及第六條條文(在大廈建築停車場事宜)。 | 1989/08/28 |
第42/89/M號法令, 關於在大廈建築時專為保留停泊車輛空間之強制性制度及設立一受豁免保留停車場面積建築商之特別繳款辦法。 | 1989/06/26 |
被廢止/不生效
第94/GM/92號批示, - 訂定建築價格每平方尺之平均數值--撤銷六月八日第六七/GM/九二號批示(代替在將要興建樓宇內必須保留泊車面積之要求)。 | 1992/09/14 |
第67/GM/92號批示, - 關於訂定一九九二年每平方公尺的平均建築成本,以取代強制性預專供車輛停泊之區域。 | 1992/06/15 |
第61/87/M號法令, - 修正十一月十五日第41/80/M號法令第一及第二條條文(樓宇內車位留用面積)。 | 1987/08/24 |
第41/80/M號法令, - 訂定將在澳門地區興建樓宇應保留車輛停泊面積。 | 1980/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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