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99號共和國總統令, 將一九九零年十月二十六日通過之《關於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五十條第一款修正案的議定書》延伸至澳門地區,按照葡萄牙政府受該議定書約束之相同規定適用;該議定書係經九月三日第47/97號命令通過,且文本已公布於一九九七年九月三日《共和國公報》第一組。 |
1999/12/06 |
第48/97號國令, 通過一九八九年十月六日在蒙特利爾通過之《關於修改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五十六條的議定書》,以待批准 |
1999/12/06 |
第47/97號國令, 通過一九九零年十月二十六日在蒙特利爾通過之《關於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五十條第一款修正案的議定書》,以待批准 |
1999/12/06 |
第49/97號國令, 通過一九八零年十月六日在蒙特利爾通過之《關於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八十三條分條修正案的議定書》,以待批准 |
1999/12/06 |
第277/GM/99號批示, 命令公布五月三十日第41/88/M號法令之中譯本。 |
1999/11/29 |
批示, 批准澳門政府與波蘭共和國政府航空運輸協定及有關附件之。 |
1999/11/22 |
第186/99號共和國總統令, 將一九七七年九月三十日之《關於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四種文字正式文本的議定書》延伸至澳門地區,按照葡萄牙政府受該議定書約束之相同規定適用。 |
1999/10/11 |
第143/79號命令, 通過一九七七年九月三十日於蒙特利爾訂立之《關於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四種文字正式文本的議定書》,以待批准。 |
1999/10/11 |
批示, 內容係關於批准澳門政府與澳大利亞政府之航空運輸協定及有關附件。 |
1999/09/27 |
第110/99號通告, 茲按命令公布:已透過葡萄牙駐蒙特利爾總領事館,通知作為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四日在東京簽署之《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它行為的公約》保管人之國際民用航空組織,上述公約已根據其適用於葡萄牙共和國之相同規定延伸至澳門地區。 |
1999/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