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指定受第35/2019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一款所指的監管實體監管的關鍵基礎設施私人營運者。 |
2022/02/28 |
第16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指定受第35/2019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一款所指的監管實體監管的關鍵基礎設施私人營運者。 |
2021/11/08 |
第43/2021號行政命令, 核准《澳門空中航行規章》。 |
2021/10/05 |
第40/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核准“登記證”式樣、“適航證”式樣、“核准證明書”式樣、“航空器無線電台執照”式樣、“噪聲證明書”式樣和“空運經營人證明書”式樣。 |
2020/07/13 |
第92/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指定受第35/2019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一款所指的監管實體監管的關鍵基礎設施私人營運者名單。 |
2020/04/07 |
第2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多名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 |
2020/03/18 |
第23/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 |
2020/01/21 |
第35/2019號行政法規, 網絡安全委員會、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 及網絡安全監管實體。 |
2019/11/25 |
第65/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成員。 |
2019/06/12 |
第64/2019號行政命令, 核准《澳門空中航行規章》。 |
2019/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