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附於本批示並為其組成部分的表二,並以之取代經第130/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30/2016號行政法規附件的表二。 |
2020/06/15 |
第19/2020號行政法規, 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 |
2020/05/29 |
第103/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跨部門委員會成員及候補成員。 |
2020/04/22 |
第92/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指定受第35/2019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一款所指的監管實體監管的關鍵基礎設施私人營運者名單。 |
2020/04/07 |
第51/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81/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及第三款所指的二百七十日期間延長至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 |
2020/03/02 |
第12/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交通事務局一常設基金。 |
2020/01/22 |
第3/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交通事務局局長。 |
2020/01/15 |
第37/2019號行政法規, 輕軌交通系統的安全技術規定與意外及事故技術調查補充規定。 |
2019/12/10 |
第35/2019號行政法規, 網絡安全委員會、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 及網絡安全監管實體。 |
2019/11/25 |
第38/201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多名交通事務局人員在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 |
2019/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