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 1991年3月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1991年3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1號公佈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
1999/12/20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產生辦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
1999/12/20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機構的徽記、印章、旗幟問題的決定》, 1999年4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通過 |
1999/12/20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人員就職宣誓事宜的決定》, 1999年7月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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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999號法律, 通過《司法組織綱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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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999號法律, 核准區旗及區徽的使用及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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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999號法律, 通過《審計署組織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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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999號法律, 核准法規的公佈與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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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999號法律, 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辦理國籍申請的具體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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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999號法律, 通過《司法官通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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