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內瑞拉共和國(現為“委內瑞拉玻利瓦爾共和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委內瑞拉共和國將其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總領事館領區擴大至澳門特別行政區達成協議的照會》
《委內瑞拉共和國(現為“委內瑞拉玻利瓦爾共和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委內瑞拉共和國將其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總領事館領區擴大至澳門特別行政區達成協議的照會》 , 自1999年12月20日起生效。
1999/12/20
北京
委內瑞拉
第15/2013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委內瑞拉共和國(現為“委內瑞拉玻利瓦爾共和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委內瑞拉共和國將其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總領事館領區擴大至澳門特別行政區達成協議的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