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對《巴塞爾公約》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第VI/35號決定的中文正式文本
包含對《巴塞爾公約》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第VI/35號決定的中文正式文本, 於2003年11月20日在國際上生效。
2003/11/20
古晉
第1/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附件一的修正案,以及該公約的附件八和附件九及其相應的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