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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內容 :
第37/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馬爾他共和國、摩洛哥王國、巴西聯邦共和國、亞美尼亞共和國、哥倫比亞共和國、匈牙利、冰島、印度共和國、列支敦士登親王國、黑山和塞舌爾共和國之間生效。
簽署日期 :
2017/07/26
簽署地點 :
澳門
正本 :
中文 - 《公報》編號: 30, 第二組, 2017/07/26, 第 11310
葡文 - 《公報》編號: 30, 第二組, 2017/07/26, 第 11310
參閱 :
29/3/2024 17:18:35 WF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