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04號行政長官公告
第4/200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三日在盧森堡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歐洲共同體關於接收沒有居留許可的人的協定》
2004/02/23
澳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歐洲共同體關於接收沒有居留許可的人的協定》,
2003年10月13日在盧森堡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