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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歐洲共同體關於接收沒有居留許可的人的協定》

內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歐洲共同體關於接收沒有居留許可的人的協定》, 2003年10月13日在盧森堡簽訂。
簽署日期 :
2003/10/13
簽署地點 :
盧森堡
關於 :
歐洲共同體
正本 :
丹麥文 -
荷蘭文 -
英文 -
芬蘭語 -
法文 -
德文 -
希臘文 -
意大利文 -
葡文 - 《公報》編號: 8, 第一組, 2004/02/23, 第 218-236
西班牙文 -
瑞典語 -
譯文 :
中文 - 《公報》編號: 8, 第一組, 2004/02/23, 第 218-236
參閱 :
第4/200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三日在盧森堡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歐洲共同體關於接收沒有居留許可的人的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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