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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公報》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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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關於提供製作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文章和圖片且每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報章《東方日報》及《太陽報》上刊登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副刊, 2009/12/18 |
第49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回歸祖國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副刊, 2009/12/17 |
第49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科學館”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副刊, 2009/12/17 |
第49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小販、收賣舊物者、手藝人、其他街頭經營者及街市攤檔承租人繳付二零一零年全年度的費用及檢疫費用。 |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副刊, 2009/12/17 |
第49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提供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澳門博物館行政大樓、澳門博物館大樓及觀音蓮花苑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9/12/16 |
第49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政府駐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 |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9/12/16 |
第48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政府駐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的代表。 |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9/12/16 |
第48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及歷史檔案館供應二零一零年度網上新聞及資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9/12/16 |
第48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澳門保安部隊若干名軍事化人員因其傑出行為而獲升級。 |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9/12/16 |
第48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關於體育發展局網頁維護和國際互聯網數據中心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9/12/09 |
第48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2010年《旅遊快訊》月刊——中文版及英文版的編輯和版面設計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9/12/09 |
第48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2010年《澳門旅遊》雙月刊——雙語版(中文及英文)的編輯和版面設計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9/12/09 |
第48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修改第36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
第48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政府資訊中心第二期裝修工程”的執行合同。 |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
第48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制服物品”的合同。 |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
第48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保衛及保安用品”。 |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
第47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進駐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
第47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新口岸治安警察局總部大樓外牆及天面防水工程”的執行合同。 |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
第47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上海住宅租賃及管理”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
第47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執行“路氹城蓮花路南面填土的建造工程”的執行合同。 |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
第47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一台車輛”。 |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
第47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路氹城蓮花路輕型車停車場建造承包工程”的執行合同。 |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
第47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關閘廣場東側臨時行人天橋設計連建造承包工程”的執行合同。 |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
第47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對提供“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填海工程設計”服務負擔的分段支付。 |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
第47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對提供“港珠澳大橋主體工程設計與施工諮詢”服務負擔的分段支付。 |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
第47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勳章、獎章和獎狀提名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
第46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環境諮詢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
第46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十周年慶祝活動美化場館外圍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
第46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十周年慶祝活動設置場館內舞台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
第46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十周年慶祝活動設置LED大屏幕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
第46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十周年慶祝活動設置燈光、音響和帳篷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
第46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體育發展基金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9/11/30 |
第46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延長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的存續期。 |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9/11/30 |
第46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體育綜合體更換熱水爐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
第46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綜合劇院空調系統調整改善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
第46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外圍綠化帶購買聖誕花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
第45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博物館提供園藝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
第45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位於香港干諾道中168-200號信德中心(離境大樓)三樓336至337號店舖的租賃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
第45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韓國、新加坡及日本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
第45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馬來西亞、菲律賓及泰國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
第45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香港及中國台灣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
第45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澳洲及紐西蘭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
第45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德語系、美國以及英國及愛爾蘭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
第45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印度及印尼市場代表提供服務的協議的簽署人。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
第45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學生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非高等教育學生提供保險”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
第45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教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
第44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在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增設貴賓休息室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
第44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辦公室重整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
第44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地下首層圖書室的環境美化及佈置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
第44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在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增設嘉賓接待室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
第44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在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增設貴賓通道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
第44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國際法事務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09/11/23 |
第44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樓宇維修方案支援計劃規章》。 |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09/11/23 |
第44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供應“診療消耗品”的合同。 |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09/11/23 |
第44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指定澳門中華總商會為一九六一年十二月六日訂於布魯塞爾的《貨物憑A.T.A.報關單證冊暫時進口的海關公約》第一條戊項所述的A.T.A.單證冊核發公會及第一條己項所述的聯保公會。 |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09/11/23 |
第44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能源業發展辦公室的預計存續期延長。 |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09/11/23 |
第43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認可玩具產品安全標準。 |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09/11/23 |
第43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聲明五星豪華級“永利酒店”Hotel Wynn被確定列為具有旅遊用途,受益人為“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09/11/18 |
第43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轄下大樓及設施提供保安看守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09/11/18 |
第43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轄下大樓及設施提供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09/11/18 |
第43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新聞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更新儲存裝置設備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09/11/18 |
第43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新聞局局長的定期委任續期。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09/11/18 |
第43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籌辦第五十七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FIA世界房車錦標賽的運輸車輛及飛機票”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09/11/16 |
第43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設備”。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09/11/16 |
第43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供應“抗病毒藥物”的合同。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09/11/16 |
第43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衛生局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第三補充預算。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09/11/16 |
第42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修改經第112/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澳門大學人員通則》附表二。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09/11/16 |
第42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土地發展諮詢小組成員。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09/11/11 |
第42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培正中學創校一百二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09/11/09 |
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重新公佈第6/2006號行政法規通過的《公共財政管理制度》的全文。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09/11/09 |
第42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第78/GM/95號批示附表C所載的氟氯烴類物質(HCFCs)的年度進口限額。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09/11/09 |
第42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在澳門高等校際學院開設國際關係學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09/11/09 |
第42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數碼通流動通訊(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及營運一個公共電信網絡和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牌照的有效期修改。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09/11/09 |
第42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城市最佳實踐區澳門案例 <澳門歷史建築物修復與利用—德成按> 內部展示設計》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09/11/09 |
第42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科技委員會一名委員,作為簽署“湖南與澳門科技合作協議”的簽署人。 |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09/11/04 |
第42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環境保護局提供“廢物處理設施的技術顧問” 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09/11/03 |
第41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 “屋宇漏水檢測服務” 的合同。 |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09/11/03 |
第41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澳門奧林匹克綜合體多層停車場室內羽毛球區設計及建造承包工程”執行的合同。 |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09/11/03 |
第41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房屋局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09/11/03 |
第41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成立慢性病防制委員會。 |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09/11/03 |
第41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經營定期海上客運業務的准照及海上航線許可的樣式,以及核准發出所指准照及許可的應繳納費用。 |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09/11/03 |
第41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綜合劇院裝設防漏膠布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09/10/28 |
第41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國際會議中心空調系統調整改善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09/10/28 |
第41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購買一台復康巴士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09/10/28 |
第41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供應“診療消耗品”的合同。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09/10/27 |
第41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修改第92/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09/10/27 |
第40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保衛及保安用品”。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09/10/27 |
第40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第一期擴建工程—專科大樓、綜合服務大樓及前線人員宿舍的設計延續”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09/10/27 |
第40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09/10/27 |
第40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行政用機資訊設備用戶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9/10/21 |
第40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非行政用機資訊設備用戶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9/10/21 |
第40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榮興彩票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9/10/21 |
第40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有關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草地及綠化帶護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9/10/21 |
第40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新聞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出版《澳門》雜誌葡文印刷版及電子版之採編、版面設計、印製、發行、推廣、管理及相關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9/10/21 |
第40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粵通船務有限公司的代表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9/10/21 |
第40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澳門旅遊娛樂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9/10/21 |
第39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撥予郵政儲金局一筆款項作為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有關管理居屋貸款優惠基金的報酬。 |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09/10/19 |
第39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腎科透析室中央水處理系統重建工程”的合同。 |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09/10/19 |
第39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供應“藥物及其它藥用產品”的合同。 |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09/10/19 |
第39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西灣大橋2009年10月至2011年9月的管理及保養”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09/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