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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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77/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管理學院開設人力資源管理專業文憑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16/07/18
第76/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藝術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運作。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16/07/18
第75/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長者事務委員會委員。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16/06/29
第74/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以兼任制度為文化產業委員會秘書長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16/06/29
第72/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美術學(油畫)專業學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運作。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16/06/20
第71/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創意媒體實驗室供應及安裝廣播系統設備(第二期)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6/06/15
第70/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N23科研大樓工程研究及檢測中心辦公室及乾型實驗室裝修工程設計及建造項目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6/06/15
第68/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鏡湖護理學院護理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6/06/13
第51/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五月二十四日第156/99/M號訓令所核准的《托兒所之設立及運作之規範性規定》第四條第一款d)項及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關於活動室的條件。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2016/06/06
第67/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所材料製備與測試中心供應及安裝儀器及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6/06/01
第66/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防治愛滋病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6/06/01
第65/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委員。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6/06/01
第64/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所材料製備與測試中心供應及安裝儀器及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6/06/01
第63/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2015/2016學年實驗動物中心及新建實驗室核心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6/06/01
第62/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2015/2016學年實驗動物中心及新建實驗室核心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6/06/01
第61/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2015/2016學年實驗動物中心及新建實驗室核心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6/06/01
第60/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2015/2016學年實驗動物中心及新建實驗室核心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6/06/01
第59/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2015/2016學年實驗動物中心及新建實驗室核心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6/06/01
第58/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2015/2016學年實驗動物中心及新建實驗室核心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6/06/01
第57/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2015/2016學年實驗動物中心及新建實驗室核心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6/06/01
第56/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2015/2016學年實驗動物中心及新建實驗室核心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6/06/01
第55/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華僑大學建築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6/05/30
第54/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訂定若干由體育局管轄的體育設施。 《公報》第21期,
第一組,
2016/05/23
第53/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高等學校電腦學學士學位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21期,
第一組,
2016/05/23
第52/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社會工作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20期,
第一組,
2016/05/17
第50/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副主任。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16/05/11
第49/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終止文化產業基金一名法學士擔任專責公證員的職務。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16/05/11
第48/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社會工作局代表為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正選成員,以代替原成員。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6/04/27
第47/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所供應及安裝中央設備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6/04/20
第46/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社會保障基金監事會主席及一名委員,以及委任一名委員。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6/04/20
第45/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6/04/20
第44/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第3/2011號行政法規《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的重審小組成員。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6/04/13
第43/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工作委員會委員。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6/04/13
第40/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91/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6/04/11
第39/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134/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發放規章》。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6/04/11
第42/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正選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6/04/06
第38/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聲明五星級酒店「澳門金沙城中心康萊德酒店」被確定列為旅遊用途。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6/04/06
第41/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聖若瑟大學開設葡萄牙與中國研究(語言及文化)學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16/04/05
第37/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理工學院語言暨翻譯高等學校開設國際漢語教育學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16/03/29
第35/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一名非高等教育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6/03/23
第36/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太空科學研究所開設地球與行星科學博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2016/03/21
第32/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聲明位於澳門外港新填海區B區B2街區B地段的五星級酒店「澳門文華東方酒店」被確定列為旅遊用途,受益人為“拾富物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16/03/16
第29/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體育局副局長。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16/03/16
第33/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中山醫學大學開辦的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澳門境外碩士在職專班(醫學檢驗技術理學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運作。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16/03/14
第31/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6/03/09
第30/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婦女事務委員會秘書長。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6/03/09
第28/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體育局局長及體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6/03/09
第27/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為社會文化司司長在澳門大學校董會的代表。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6/03/02
第26/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E12健康科學學院變壓器房及低壓配電房設計及裝修工程連配套項目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6/03/02
第22/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S28教職員宿舍裝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6/03/02
第21/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土壤穩固暨疏排水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6/03/02
第25/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城市大學文化產業管理碩士學位課程的名稱為文化產業管理碩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16/02/29
第24/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暨南大學金融學(理財規劃)專業學士學位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16/02/29
第23/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訂定2016/2017學年研究生獎學金的發放名額及每年發放金額。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16/02/29
第19/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小學教育階段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16/02/29
第18/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N22科研大樓二樓及四樓健康科學學院濕型實驗室裝修工程合同的署簽人。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6/02/24
第17/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2015/2016學年新研究實驗室之基本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6/02/17
第16/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2015/2016學年新研究實驗室之基本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6/02/17
第15/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2015/2016學年新研究實驗室之基本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6/02/17
第14/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2015/2016學年新研究實驗室之基本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6/02/17
第13/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非高等教育委員會的成員。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6/02/11
第11/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文化遺產委員會秘書長。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6/02/03
第8/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法學士為文化局及文化基金專責公證員。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6/02/03
第7/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地球與行星科學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16/01/25
第6/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聖若瑟大學開設傳播與媒體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16/01/25
第189/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實習醫生培訓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6/01/20
第4/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 若干職權轉授予文化局局長。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6/01/13
第3/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社會工作局局長。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6/01/13
第2/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兩名社會工作局副局長。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6/01/13
第1/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6/01/13
第18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細胞培養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6/01/06
第18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細胞培養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6/01/06
第18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西北角及北面邊界供應及安裝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6/01/06
第185/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細胞培養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6/01/06
第183/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2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款(一)項。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6/01/06
第18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增強及擴充現有無線局域網系統(第三期)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6/01/06
第181/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科研大樓及健康科學學院實驗室供應及安裝家具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6/01/06
第18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書院、研究生及教職員宿舍供應及安裝獨立式煙霧及熱力火災報警器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6/01/06
第179/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文化局所舉辦的活動及服務、在其轄下不動產內批給經營商業區域及租賃空間、售賣印刷品和多媒體產品的《收費表》。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2刊,
2015/12/30
第17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訂定使用澳門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收費表。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2刊,
2015/12/30
第17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體育賽事獎狀頒發規章》。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2刊,
2015/12/30
第17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高水平體育賽事獎金頒發規章》。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2刊,
2015/12/30
第175/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禁毒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代表。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15/12/30
第17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N21科研大樓三樓模擬與混合信號超大規模集成電路國家重點實驗室內潔淨室及濕型實驗室裝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15/12/23
第173/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S8薈萃坊二樓美食廣場裝修工程之設計及招標文件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15/12/23
第17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根據第11/2013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規定,在市政牧場舊址及市政狗房的評定程序中訂定臨時緩衝區。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15/12/23
第17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E12健康科學學院教學實驗室及功能房裝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15/12/16
第161/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15/12/16
第16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社會工作局局長。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15/12/16
第15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15/12/16
第169/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臺灣藝術大學開辦的跨領域藝術澳門境外碩士在職學位學程(跨領域藝術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運作。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2015/12/14
第16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應用經濟學學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15/12/07
第16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N23科研大樓地面層一樓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所實驗室裝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15/12/02
第16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W33及W34)供應及安裝設備監控系統、公共廣播及緊急廣播系統、智能照明系統及能源計費管理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15/12/02
第165/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書院及研究生宿舍紗窗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15/12/02
第163/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E11)中央計算設施中心供應及安裝伺服器、網絡系統及電腦週邊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15/12/02
第16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Edinburgh Napier University開辦的國際商業實務學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運作。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15/11/30
第159/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禁毒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15/11/25
第15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供應及安裝電郵安全網關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15/11/25
第15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旅遊發展委員會秘書長。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15/11/25
2/8/2025 2:54:38 BO12